大连民族学院科技处服务职能:

一、对全院的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科技开发等项工作进行组织管理。

二、全院范围内各级各类科研计划制定;科研项目的申报、评审及科研合同的签订等。

三、负责学院各类项目的实施过程管理,监督项目的执行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协助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

四、学院科研项目的结题,科技成果的鉴定、登记、报奖、宣传以及推广转化工作。

五、对学院的科研工作进行考核、评定及奖励。

六、对归学院所有的知识产权进行管理和保护。

七、全院学术交流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八、院学术委员会的组织、协调及日常管理工作。

九、负责学院的学科建设及管理工作。

十、负责学院研究中心及有关科研机构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大连民族学院科研工作纲要:

    科研工作的基本思路和总体要求是:在院党委的领导下,以"一个中心、两大战略"为出发点,以重点学科及科研特区建设为主线,以培育高水平的学术团队为突破口,围绕创建硕士点这一中心环节,扎扎实实地做好包括管理机制、科研平台、科研梯队、科研成果等诸方面的准备,迈出今后四年奋斗目标坚实的第一步。

一. 围绕创建硕士点工作,改革科研体制,调整、组建科研机构,建立起适应我院发展水平的重点学科建设运行机制

    对我院现有科研机构进行整合及重组,选取条件成熟的三到五个重点学科分别组建成院级研究中心(实验室),其目标就是担负起相应二级学科(专业)的申硕任务。要 把研究中心建成以系(部)为依托、以学科带头人为核心、责权统一、四位一体的(重点学科、硕士点、科研团队、实验室)开放型科学研究机构。要按构建"科研特区"的思路对研究中心进行管理,采用激励和约束并举的运作手段,奖优罚劣,可入可出的动态式操作方法。对措施得力,取得优良效果的给予表彰奖励,并加大投入;对于措施不利,无所作为或进展缓慢的,要减少投入,限期整改,仍达不到预期效果的,将取消其特区研究中心资格。本学期完成我院首批三到五个重点学科科研平台的重组与构建。

二. 坚持以人为本,组建起以学科带头人为核心的,责权统一的高水平学术团队

    研究中心在人员的配备上要把学科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中心一般主要由学科带头人及经过认定的各研究方向负责人组成,并建立以学科带头人(即中心主任)为核心的目标责任制,并在责权统一的基础上协同开展工作。中心内部可按建设目标或项目进展情况,适当地配置弹性科研编制。此外,要吸收合招的研究生及优秀本科生共同参加中心的科研工作,从而形成一支结构合理、层次分明的学术团队。

三. 依托团队,采取有力措施,努力争取科研工作的新突破

    依托团队积极申报包括国家重大科研课题,充分发挥重点学科的骨干作用。积极引导、鼓励教师选择适应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或与地方经济密切相连的应用性项目进行研究和开发。采取内引外联的途径,与企业合办研发基地(中心)和研究生培养基地,扩展校企合作的切入点,推进产学研结合。设立"重点学科建设基金",有步骤地改善研究中心的软硬件环境,使研究中心真正成为我院学科建设的支撑点、以实现我院学科建设的阶段目标。

         科技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