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科技处于 2010-1-17 14:25:59 发布,该页已被浏览485次


学校各部门: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向全国,支持基础研究,培养科学技术人才,提升国家自主创新能力,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奠定基础。为做好2010年度基金项目的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有关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并遵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201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和相应类型项目的有关管理办法,按撰写提纲要求填报申请书。

   2 自然科学基金委经有关部门批准于20099月增设医学科学部。2010年生命科学部与医学科学部使用新的申请代码,申请人请查阅《2010年度项目指南》。

3 本次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有: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联合资助基金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重点学术期刊专项基金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等。

4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须使用2010年新版本(以前版本均不接收)。特别注意:《2010年项目指南》中,有关科学部和科学处关于申请书填报有特殊要求,例如生命科学部、管理科学部,请申请者一定要认真阅读《2010年项目指南》相关部分,以免被初筛掉。

5、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在科技处网站上下载。

二、申请书填写及组织申报工作要求

1、项目负责人需填写《大连民族学院项目审核表》,在科技处网站上下载。

2、申报者要客观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各项目负责人填写申请书时,对课题组成员要征求本人意见并由本人签字,以免重复申报。请查阅科技处网站有关“国家基金委监督委员会简报”,对违反基金申报个案的通报说明,引以为戒。

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每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研究人员,当年申请及承担在研(含参加)的面上项目数合计不得超过2项。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研究人员,参加项目数不限项(每年参与时间累计不超过12个月),主持项目数限一项,有未结题主持项目的不得申请新项目。

4、各部门要加强对本部门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严格把关,依据基金的限项规定,作好超项检查工作,以及项目申请书中经费预算等各事项的形式审查工作;并对申请人的身份资格(学历、职称以证书为准)、前期研究成果的客观性、课题组成员年龄身份、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方面认真审查,确保申报工作的质量。对于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按照《大连民族学院学术道德规范》予以处理。

5、申报人尽量按项目内容要求的字数填写,以防出现申报系统自动剪除多余字符,造成课题论证不充分。

三、申报预研相关说明

学校要求博士、教授和优秀学科带头人要积极参与申报;对符合规定的青年教师申报项目将择优推荐评选2010年度学校青年基金项目;对没有获得过学校科研启动基金资助人员申报的项目,学校将评选出论证水平较高、有一定研究潜力的项目给予1000元~3000元的预研经费资助。

四、申报时间:

1、预审时间:各部门请将需要预审的《申请书》初稿于35送交科技处。学校将送有关专家预审,预审后将修改意见返回。

2、复审时间:未参加预审的《申请书》于310送交科技处复审。

3、终稿截止时间:3121700前各部门统一将所有最终申报材料报送科技处。材料包括:电子申请书和签字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一份(有特殊说明的项目类型除外),并保证纸质申请书和电子申请书的内容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大连民族学院项目审核表》1份以及本部门申请项目清单。

科技处将于316审核后上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联系人:黄治宇  电话:87656061

                            

                                          

                                                         2010年1月16

附件:201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及相关材料